征集部门:乐彩网17500
征集开始日期:2021-11-09 00:00:00
征集结束日期:2021-11-24 00:00:00
状态: 已经结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和足球改革发展的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足球运动快速发展和普及提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5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体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意见、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市体育局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体育局。
联系电话:0470-8217138(兼传真)
电子邮箱:hlbrstyj@163.com
通信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D区14层乐彩网1750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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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现就《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足球运动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指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足球事业发展寄予厚望,将发展和振兴足球运动提升到了建设体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强力推进,并先后出台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为足球改革发展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根本遵循。
青少年是足球运动发展的根基,是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基础、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全面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均对体教融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为全国第一个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区,自治区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55号),就如何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改革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措施。我市足球运动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各旗市区间还存在着发展不均衡、不合理的现象,足球改革发展成效对标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与其他先进盟市相比实力悬殊,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相关领导阅后批示市体育局牵头拿出具体落实方案。
2021年1月底,我局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考虑到体教融合工作需要教育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特先行征求了市教育局的意见,市教育局共提出10条修改意见,均予以采纳。
3月下旬,经市政府办公室对口战线科室和分管秘书长审核和同意,我局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往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直属机关工委、外事办、税务局、总工会、呼伦贝尔学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采纳。
10月下旬,组织法律顾问、专家对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11月4日,市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注册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达到5500人,新增等级足球教练员450人、等级裁判员150人。基本形成充满活力的足球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竞赛、市场开发、激励保障机制,足球运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足球人口不断扩大,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足球蓬勃开展,对外交流日益活跃,足球产业健康发展,足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分七个方面。
一是青少年足球方面。主要包括推进校园足球工作、优化足球青训体系、深化体教共管机制、畅通有足球特长学生成长成才路径等。
二是职业足球方面。充分发挥职业足球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投资结构。
三是社会足球方面。要将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出到2025年,各旗市区建设至少两块标准十一人制足球场地(含校园),以及五块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地。要实现公共足球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在空闲时间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四是突出改革重点。一方面,要深化足球协会改革。到2021年底,实现各旗市区足球协会全覆盖,加强基层足球工作力量,加强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另一当面,要抓好重点地区足球改革。拟选取 4 个旗市区、4 家青少年足球俱乐部、4 所校园足球特色校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予以政策及资金方面的优先支持,形成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五是赛事体系方面。优化校园足球赛事体系,提出了“校长杯”校内足球赛事、“市长杯”三级联赛、小初高周末主客场联赛、幼儿园趣味足球活动等。打造品牌赛事,形成全市一体化竞赛方案和年度竞赛日历,每年举办1届全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1届全市“市长杯”足球赛,积极参加自治区U系列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打造“呼伦贝尔市‘体彩杯’成人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品牌,打造“中俄蒙国际青少年雪地足球争霸赛”品牌,打造“呼伦贝尔‘草原行’青少年足球夏训营”品牌。支持群团组织、社会各界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足球赛事活动。
六是教练员、教师和裁判员队伍建设方面。到2025 年,实现全市足球特色校足球教师、教练员持证上岗,完善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培训培养等激励保障措施,以多种方式引进高水平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定期聘请选派优秀教练员深入旗市区进行指导。
七是足球文化和产业方面。强化多元传播,讲好足球故事,扩大足球运动影响力,加强与先进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的交流合作,鼓励足球组织及专业机构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和专家学者。积极探索实践足球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渠道和路径,开发足球衍生产品,扩大足球消费,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价格税费、督查考评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为深化体教融合、推动足球运动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
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和足球改革发展的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足球运动快速发展和普及提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0〕5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足球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引领我市体育改革、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举措,以普及校园足球、推广社会足球、提高竞技足球、发展职业足球为重点,努力构建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推动我市足球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夯实基础,着眼未来。立足我市实际,明确足球改革发展目标,夯实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设施基础、人才基础和文化基础,为我市“十四五”时期足球运动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2、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特别是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体制机制为突破口,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探索呼伦贝尔足球发展新路径。
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
4、依法治理,规范发展。把足球改革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 创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完善呼伦贝尔足球改革发展治理体系。
5、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把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乐彩网17500相结合,以青少年足球发展为重点,实现社会足球与竞技足球、职业足球相互促进,推动足球运动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继续推进校园足球工作,优化足球青训体系,建成呼伦贝尔市二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畅通足球人才成长路径,完善足球竞赛体系,持续推进足球协会改革。到2025年,注册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达到5500人,新增等级足球教练员450人、等级裁判员150人。基本形成充满活力的足球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竞赛、市场开发、激励保障机制,足球运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足球人口不断扩大,足球竞技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足球蓬勃开展,对外交流日益活跃,足球产业健康发展,足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建成二级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
1、推进校园足球工作。持续加强校园足球试点旗(市、区)、特色校创建工作,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高中、初中、小学按1∶3∶6 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并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提升校园足球普及程度,培育校园足球文化,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校园足球管理监督体系。将发现和输送人才、有专项经费、有等级足球教练员、有足球队伍、有规范的赛事活动作为校园足球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列入对学校和当地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到2025 年,校园足球特色校至少配备2名符合教学要求并持有中国足协D级资格证或同等水平的教练或教师,可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与呼伦贝尔足协签订教练员劳务输出合同,双方一同制定足协外派教练员评价体系;足球课全面列入教学课程,足球教学组织和课程推广进一步加强,足球课程结构、教学教研、考核评价等教学体系更加科学严谨,大、中、小学各学段全面开设足球课程,特色幼儿园和小学实现每周至少一节足球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呼伦贝尔足球协会。以下均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牵头,不再列出。)
2.优化足球青训体系。以共建方式深度融合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职业足球三个体系,集中力量优势,统筹建设市、旗(市、区)二级足球青训体系。在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校园足球特色校的基础上,评比创建市级校园足球示范区、校、园。各旗市区依托辖区内的校园足球特色校与业余体校共建旗县级青少年足球训练营,培养足球苗子,同步建设旗县级代表队。依托市本级各类教育体育资源创建市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培养有足球特长学生,同步建设呼伦贝尔市级代表队,并积极向自治区青训中心输送优质足球后备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建青训机构,引进社会资本和力量建设呼伦贝尔市足球训练中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3.深化体教共管机制。各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实现对学生运动员的共同选拔、共同注册、共同管理、共同参赛、共同认证,系统实施联训集训、联考联招。借助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管理系统,整合运动员注册、参赛、管理、等级认证等工作。在现有注册等级管理基础上,建设全市统一的教练员、裁判员人才信息库,强化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的遴选、培训、考核、选调、等级认证、红黑名单等管理。要在二级足球青训体系内,制定统一的青少年足球人口标准。(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4.畅通有足球特长学生成长成才路径。研究制定有足球特长学生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足球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足球特长学生贯通培养的具体办法,形成一定区域内各学段示范校间点对点的升学关系,布局好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直通车”升学渠道,允许有足球特长学生升学录取时在各级青训体系范围内的示范校间合理流动。教育部门要统筹做好足球学科专业布局,加强青少年足球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和扎兰屯职业学院要积极争取增设足球相关专业,争取扩大足球特长学生招生比例,采用“结对”方式共同培养足球人才,鼓励设立品学兼优的有足球特长学生专项奖学金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青训中心与职业俱乐部、高校多渠道构建人才联合培养模式,选拔推荐优秀运动员进入职业足球俱乐部、高校学习,支持担任足球教师和教练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人社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二)努力推进职业足球发展。
5.为职业足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职业足球的示范引领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投资结构。鼓励支持各旗市区和院校组建职业足球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并积极引导、鼓励市内外企业、社会资本以冠名赞助、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支持职业俱乐部发展。支持大型体育场馆成为职业足球俱乐部联赛主场,营造主场浓厚氛围,做好综合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三)推动社会足球蓬勃发展。
6.完善社会足球服务体系。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便民为中心,将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城乡社区公共足球场地供给,到2025年,各旗市区建设至少两块标准十一人制足球场地(含校园),以及五块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地,创造条件满足足球活动场地要求。市体育局要加大足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市足协培育壮大足球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参与监督维护社会足球场地设施、为各类足球比赛提供志愿服务。发挥群团组织力量,壮大足球社会组织,丰富足球活动,扩大足球人口,传播足球文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委、妇联,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7.提高足球场地利用率。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共足球场地设施维护、使用和管理,提高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运维足球场地设施。公共足球场地要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在空闲时间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不断完善呼伦贝尔市足球训练基地功能,加强基地建设,积极探索“足球+”模式,吸引区内外球队夏季入驻集训。(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四)突出抓好足球改革发展重点。
8.深化足球协会改革。呼伦贝尔足球协会作为具有公益性、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市足球运动社团法人,要遵循章程、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激发自身活力。要团结全市足球力量,规范行业标准,发展完善呼伦贝尔市足球赛事、培训体系。到2021年底,实现各旗市区足球协会全覆盖,加强基层足球工作力量的同时加强规范化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足球协会改革发展,做好政策扶持、绩效评估等工作。各级足球协会要努力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积极承接策划赛事、培训等业务,着力提升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9.抓好重点地区足球改革。按照自治区“优先发展、重点突破”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拟选取4个旗市区、4家青少年足球俱乐部、4所校园足球特色校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予以政策及资金方面的优先支持,形成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并在全市推广。(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五)着力打造足球赛事体系。
10.优化校园足球赛事体系。进一步丰富校内足球活动,强化“校长杯”等足球赛事活动。进一步健全发展“市长杯”三级联赛,夯实校园足球竞赛体系,逐步在各地区及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推广周末主客场联赛。在幼儿园广泛开展趣味性足球活动。幼儿园、小学低龄阶段比赛不以比赛成绩为评价标准,更多设置技能展示、精神文明等鼓励性奖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11.打造品牌赛事。进一步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全市形成一体化竞赛方案和年度竞赛日历。每年举办1届全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以旗市区或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年举办1届全市“市长杯”足球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探索主客场联赛赛制,通过赛事建立各级青训队伍之间的交流渠道,以赛促练、赛练结合、提高水平,检验各地区足球青训体系建设成效,活跃校园足球文化,发现选拔优秀足球运动员和我市足球集训队优秀队员。积极参加自治区U系列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打造“呼伦贝尔市‘体彩杯’成人业余足球俱乐部联赛”品牌,以旗市区俱乐部为单位参赛,每年5月至6月以集中赛会制的形式举办,冠亚军球队获得参加“内蒙古足协超级联赛”参赛资格。结合我市冰雪旅游项目发展,打造“中俄蒙国际青少年雪地足球争霸赛”品牌,邀请国内外高水平青少年队伍前来参赛,每年12月中旬至下旬举办,加强宣传,扩大呼伦贝尔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打造“呼伦贝尔‘草原行’青少年足球夏训营”品牌,、吸引国内高水平青训队伍前来参加夏训,努力提升我市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大力支持旗市区和社会力量创办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12.广泛开展社会足球活动。努力抓好社区足球、职工足球、干部足球等社会足球活动;积极推动开展笼式足球、雪地足球等特色足球赛事;支持群团组织、社会各界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足球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足球赛事活动。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群众认可度和参与度,推动足球人口持续增加,进一步提高社会足球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民政局,总工会、工商联、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六)加强足球教练员、教师和裁判员队伍建设。
13.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加大高水平教练员、教师、裁判员培训力度。强化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共享教体资源,制订等级考核及办法。进入二级青训体系的足球教练员应当具备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到2025年,实现全市足球特色校足球教师、教练员持证上岗。健全足球裁判员注册、培训、考核、选派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思想品质和执裁水平。完善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岗位津贴、培训培养等激励保障措施,以多种方式引进高水平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定期聘请选派优秀教练员深入旗市区进行指导。(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体育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七)培育足球文化,壮大足球产业。
1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强化多元传播,讲好足球故事,扩大足球运动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15.加强对外交流。加强与足球运动先进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合作建立青训机构。鼓励各地区与国外足球发达地区建立足球友好交流关系。组织足球从业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外出学习培训。鼓励足球组织及专业机构多渠道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和专家学者。进一步扩大呼伦贝尔足球协会与国内外足球组织及专业机构的交流,拓展国际视野,学习先进理念,吸收成熟经验,提高足球管理运营水平。(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呼伦贝尔足球协会,市人社局、外事办)
16.加快培育足球产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实践足球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渠道和路径。充分挖掘足球无形资产的潜能,开发足球衍生产品,扩大足球消费,培育足球服务市场,推动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足球特色乡镇、足球文化旅游基地等。(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商务局、呼伦贝尔足球协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市体育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公共服务、行业监管。市教育局要履行好校园足球改革发展主体责任,深化体教融合,着力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呼伦贝尔足球协会要做好全市足球竞赛的组织和指导,提高服务能力,推进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旗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体育部门牵头抓总、教育部门主动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呼伦贝尔足球协会;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旗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足球运动的财政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地方发展实际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青训中心建设、职业足球发展、赛事体系、教学科研等方面。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改革发展的力度。(牵头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
(三)强化价格和税费保障。足球场馆的水电气热等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对符合规定的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土地依法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落实国家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支持我市足球行业项目健康发展。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和新兴足球企业,可报经核准后给予困难减免。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捐赠,对符合税收乐彩网17500规定条件的捐赠,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牵头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四)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足球改革发展列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日常督查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对重点地区的支持经费进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跟踪分析实施情况,适时调整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足球改革发展任务落实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